外商投资企业设计登记流程图
项目审批流程图说明
1、 经营性用地投资项目包括:一是房地产开发类项目(含商品住宅、商品写字楼和其他商品房开发用地);二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2、 办理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地形图需经项目所在镇(街道)或组团管理所初审签字盖章,并开具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涉及区住建局(规划)许可管理权限下放的审批内容,由负责管理的单位组织审查。
3、 消防设计备案,消防大队窗口出具便民告知单,并需在领出施工许可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去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4、 项目方案指标复核、日照分析、景观分析方案公示等内容审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来定。施工图指标复核、日照分析、景观分析等内容审查作为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前置条件。
5、 协议出让建设用地投资项目的范围一般为村级留用地自主开发建设项目及区政府抄告单明确需要协议出让工地的项目。
6、 发改局备案/核准类项目(出让):环评批复、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发改核准的前置条件;发改局核准类项目(划拨):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批复作为发改核准的前置条件。
7、 经信局备案/核准类项目:经信局备案类项目:节能评估作为经信备案的前置条件;经信局核准类项目:环评批复、水保批复等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作为经信核准的前置条件。
8、 “城乡规划委员会重要建设项目审查小组会议”阶段,部分项目设计人防工程的,认定审查开始介入,并在初步设计评审阶段,人防进行初审、图审。
9、 人防初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直接按标准缴费;二是建设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由区人防初审,再到中介公司进行人防技术图审,通过后再到人防窗口进行政策图审,并在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进行人防易地建设费(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涉及人防工程的,还须进行人防工程验收审批。
涉及立项、水保修复、能评及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期)的审批由杭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具体审批视实际报批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