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时代广场八方杰座1号楼1F

电话:0571-86216333

手机:18969096118

联系人:徐女士

邮政编号:311100

网站:www.余杭中介网.com

邮箱:hzmewo2008@163.com

余杭“最严停工令”来了!停产限产、工地整治!11月起实施!

 一到冬天
冷空气往低处沉

静风易聚霾
大气环境常常不尽如人意

此时
普通民众能做的似乎只有等
等风来

而今年,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余杭区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夺取大气污染防治主动权。 

 


工作目标

1整体降低PM2.5浓度。



以本地污染管控为重点,全面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促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积极应对重污染过程。



在研判冬春时节不利环境气象条件基础上,通过减排措施的落实,力争减少污染过程的频次和时间,努力减轻污染程度和范围。

 



适用时段及范围

1适用时段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



2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辖区全区域。


工作措施

1强化空气环境污染过程会商预判。



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加强会商机制,分析研判近期空气质量状况,动态预测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不利气象条件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提前24小时提出预警建议。



2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监管。



水泥、印染、化工等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选用优质低硫煤。



全区所有重点企业必须燃用含硫率低于0.7%的优质低硫煤;严查私自使用高硫煤的企业。



4实施电力企业发电计划绿色调度。



进一步加大外输电比例,最大限度减少本地发电企业发电。

 



5重点行业实施轮检轮休。



鼓励企业合理调节产能,尽量减少冬春季产能;印染、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在冬春季安排企业生产设备轮检轮休,减少污染物排放,轮检轮休过程确保环境安全。



6对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实施限、停产。



各镇街、平台应在11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涉气企业的全面排查。对小化工、纺织印染、混凝土等行业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停产;严控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有机气体的排放,对未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者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限、停产。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各镇街、平台加强对辖区涉气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涉气企业责令限、停产。



7严格控制工地污染。



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全区所有建设工地(含拆迁工地等)加强扬尘控制,重点强化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防控,强化工地出入口车辆出场冲洗,杜绝带泥上路,加强在建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监管,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建设工地实施停工整治;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



8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



严格执法,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杜绝沿途抛洒滴漏。

 



9强化堆场扬尘监管。



对易扬散的石料、渣土、煤炭等堆场采取覆盖或者喷淋措施。



10增加道路保洁频次。



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大机扫冲洗频次,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上时,主次干道每日不少于一次冲洗、三次洒水、二次清扫,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见本色。

加大公路(含绕城)的保洁作业力度,加大洒水、清扫频次,严控公路烟尘污染。



11强化高污染车辆监管。



加大对冒黑烟、蓝烟等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



12严控油气污染。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含水上)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达标的强制停业整顿,对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从严处罚。

 



13加强秸秆、垃圾禁烧巡查。



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巡查,严控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行为。



1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区域,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5实施人工增雨。



利用有利气象条件,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16严格执行《余杭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行动方案(修订)》。



冬春季节期间,根据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的大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变更、解除等信息,我区及时采取相应大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变更、解除等响应措施。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余杭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行动方案(修订)》要求,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