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协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协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首批入协会单位免入会费一年,协会活动资金由杭州市余杭区恒信中介服务的发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捐赠3万元。无偿提供会办公场所(余杭区中介技术服务中心A区4号、5号座位。使用期限3年。
二.会费开支范围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三.会费管理
1.本协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2.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3.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长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本办法经
余杭区中介技术协会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