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服务流程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土地勘测定界测绘 |
中介机构名称 | 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 |
办理流程 | 用地审批 |
(一)征地项目 1、发改委立项批复。 2、市局预审意见。 | |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规划用地红线图及电子光盘。 | |
中介服务所需材料 | 5、地质灾害易发区情况证明。 6、压覆矿区情况证明。 |
(由委托人提供) | (二)供地项目 1、农转用批复。 2、发改委立项批复。 |
3、市局预审意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 |
5、规划用地红线图及电子光盘。 6、原办理征用时的勘测定界资料。 | |
服务时限 | 一般项目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
时限依据 | 关于印发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
收费依据 |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部分涉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费〔2014〕166号) |
收费标准 |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6号)执行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土地登记宗地测绘及用地复核验收宗地测绘 |
中介机构名称 | 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 |
办理流程 | 1、土地登记 2、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 |
1、勘测定界测绘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2、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书一方案” 2、出让合同书或划拨决定书 | |
3、出让合同 3、地名使用批准书 4、国土局出让事项意见单 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
中介服务所需材料 | 5、建设用地批准书 5、房产测绘资料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6、宗地测绘资料或勘测定界成果 |
(由委托人提供) | 7、土地移交协议书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8、地价缴款联系单及缴款回单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
9、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9、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 10、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书一方案” | |
11、门牌证和楼幢对照表 | |
服务时限 | 一般项目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
时限依据 | 关于印发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
收费依据 |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部分涉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费〔2014〕166号) |
收费标准 |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6号)执行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绿地面积测绘 |
中介机构名称 | 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 |
办理流程 |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
1、申请表1份;(盖建设单位章确认,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各1份;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附图各1份; | |
中介服务所需材料 | 4、1∶500的绿地平面布置图两份、绿化竣工图(含苗木明细表)1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竣工章确认;应与实际现场绿地布置相吻合; |
(由委托人提供) | 5、有资质测绘单位对已竣工绿化的测绘成果(配套绿地实测图、绿地面积测绘成果表及电子文档等)1份; |
6、绿化施工单位及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 |
7、反映绿地状况的照片若干; 8、其它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 |
服务时限 | 3到15天 |
时限依据 | 根据建设单位跟测绘单位签订的合同 |
收费依据 |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部分涉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费〔2014〕166号) |
收费标准 |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6号)执行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竣工成果测绘 |
中介机构名称 | 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 |
办理流程 |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适用于除线性市政工程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委托书为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各1份) | |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提供核对) | |
中介服务所需材料 | 4、经加盖竣工章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原件1份和平、立、剖面图原件2份 5、有效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 |
(由委托人提供) | 6、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跟踪表或盖有规划分局公章的批后跟踪意见书(复印件1份)(如无则无需提供) |
7、如有违法建设情况,须提供处罚凭证(原件1份) 8、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勘测部门出具的竣工测绘成果(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绘)1份、竣工测绘总平面图2份 | |
9、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视情况而定 | |
服务时限 | 5幢以下15个工作日;5幢以上每增加2幢增加1个工作日。 |
时限依据 | 无 |
收费依据 |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部分涉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费〔2014〕166号) |
收费标准 |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6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