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清源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服务流程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全程代办
中介机构名称 杭州余杭清源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办理流程 申请→业务洽谈→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发证
中介服务所需材料 一、建设项目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
(由委托人提供) 1、项目单位关于项目审批的请示;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需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6、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 
7、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建设用地批准所需的申请材料: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
  3、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
  3、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属城市更新项目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实施主体确认文件、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相关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四: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的规定略有不同。主要是甲方提供
五:建设项目验收发证
1)《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核验证书
(3)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4)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文件或消防备案文件;
(6)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需提交)
(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 
服务时限 项目前期代办6个月
时限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