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流程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预案编制、环境风险评估等咨询;
环保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咨询; |
中介机构名称 |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办理流程 |
申请→业务洽谈→签订合同→踏勘现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报告编制相关材料→编制环评报告→公众参与(根据报告类型及项目需要)→完成环评报告编制→提交环保局预审→报告书专家评审→评审会后意见修改→提交环评报批稿 |
中介服务所需材料
(由委托人提供) |
(一)新建项目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表;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土地证及宗地图(已购置土地项目);
5、土地购置文件,土地合同等(拟购置土地项目);
6、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规划部门);
7、建设项目用地土地预审意见;
8、土地或厂房租赁协议(租赁厂房、土地项目);
9、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11、现有所有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批文;
12现有项目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应的环保局批复;
13近期环境监测站对废水、废气的监测报告;
14涉及危化品时,安全评价文本及其评审意见、安全主管部门意见;
(二)改扩建项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济贸易局或经发局立项备案表;
3-14项同(一)新建项目所需材料内容。 |
服务时限 |
在环评委托单位及时全面提供真实资料的前提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在35个工作日(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时间)内完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10个工作日(不包括项目公示时间)内完成,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在5个工作日(不包括项目公示时间)内完成。
经技术审查存在问题的环评文件,修改时限原则上报告表不超过3个工作日,报告书不超过7个工作日。 |
时限依据 |
余杭区《关于实施《环评机构五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计价格[2002]125 号文“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 [2013]85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环评编制评估效率并降低环评费用的通知》(浙环发 [2013]3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
收费标准 |
详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