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服务流程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废水、废气环境工程设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程总承包、生态规划及各类环保咨询、成品油库(原总政天诚)等

中介机构名称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办理流程

申请→业务洽谈→签订合同→踏勘现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编制相关材料→编制环评报告→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环保公告、个人调查、团体调查(根据报告类型及项目需要)→完成环评报告编制→提交环保局预审→报告书专家评审→评审会后意见修改→提交环评报批稿→归档

中介服务所需材料

(由委托人提供)

(一)新建项目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表;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土地证及宗地图(已购置土地项目);

5、土地购置文件,土地合同等(拟购置土地项目);

6、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规划部门);

7、建设项目用地土地预审意见;

8、土地或厂房租赁协议(租赁厂房、土地项目);

9、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11、现有所有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批文;

12、现有项目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应的环保局批复;

13、近期环境监测站对废水、废气的监测报告;

14、涉及危化品时,安全评价文本及其评审意见、安全主管部门意见;

(二)改扩建项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济贸易局或经发局立项备案表;

3-14项同(一)新建项目所需材料内容。

服务时限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在分别在602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时限依据

 

收费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浙价服〔201385号文件或实际工作量核算相应费用。

收费标准

遵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的基础上,不高于收费标准的70%